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效利用和對接國際科技創新資源,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平臺的引領和示范作用,促進我省科技對外開放與合作,根據《河南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豫科〔2016〕83號)、《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豫科〔2019〕11號)文件相關規定,現開展2019年度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的培育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為在我省成立或注冊時間滿三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單位,無社會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申報條件
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申報種類分為依托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的國際聯合實驗室(科研類)和依托企業建立的國際聯合實驗室(企業類)。
(一)應具備的基礎條件:
1.具有較好的國際科技合作基礎,與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簽署有長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協議(協議有效期須涵蓋實驗室三年建設期),合作方協議簽署人須為合作單位正式人員。合作團隊在國際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領域具有國際領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實驗條件。雙方已開展實質性科技合作并取得明顯成效。
2.省聯合實驗室主任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國際交往經驗和外語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須為依托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與依托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員。
3.具備一定規模的科研實驗條件和工作基礎,能滿足聯合研究的要求。省聯合實驗室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總值(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有條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優秀創新團隊來豫開展合作研發工作。
4.實驗室管理體系健全,運行機制高效,能夠承擔省聯合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能提供省聯合實驗室必要的技術支撐、后勤保障及相應經費配套,已建立起較完善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依托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的國際聯合實驗室(科研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1.研發方向符合我省經濟社會與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具有較為穩定的國際科技合作渠道、長效合作機制和充足的資金來源,已制定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目標和可行的合作實施方案。
2.在本研究領域具有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承擔有國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務,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
3.擁有穩定的科研團隊,專職科技人員應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級(含)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依托企業建立的國際聯合實驗室(企業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經建有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有必要的研發投入或創新活動基金。企業擁有人員穩定、結構合理、較高水平的研發隊伍,國際間科技交流活躍,擁有成功的合作項目或合作經驗,制定國際化發展的布局,具備實施能力。
2.在引進海外先進技術成果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引進海外高水平創新團隊或高層次人才、在海外設立或收購研發機構、在省內與合作方共同設立研發機構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三、申報要求
(一)材料完整、有效。申請單位請按要求認真填寫《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申請書》(附件1)和《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實施方案》(附件2)。申報材料一式6份,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包括合作項目立項通知書、科技合作協議、合作完成的成果、專利、論文等)。紙質材料用A4紙正反印刷膠裝成冊,加蓋依托單位公章。
(二)初審把關。各部門和申報者對申報省國際聯合實驗室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同時上報申報材料電子版。
(三)名稱規范。申報的國際聯合實驗室的名稱應規范,格式為“河南省+研發方向+國際聯合實驗室”,英文名稱為“Henan International Joint Laboratory of XXX”。
(四)支持領域。本年度重點支持在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現代農業、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領域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應突出優勢和特色。
(五)指標限制。我校申報國際聯合實驗室數量不超過3個,各院(部)限推薦1個。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與“一帶一路”國家共建國際聯合實驗室。
(六)避免重復。聯合實驗室負責人不得重復申請,同一單位同一領域不重復建設,團隊主要成員不能同時參與兩個或以上聯合實驗室申報。
四、建設程序
(一)受理公示。對在規定時間內的受理情況在省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
(二)初審。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申報材料進入評審答辯。
(三)評審答辯。通過初審的方可進入專家評審,包括PPT匯報、質詢和評議等關鍵環節,形成優秀、良好等評審意見。
(四)現場考察。對評審意見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現場考察,并形成現場考察意見。
(五)研究決定。對專家評審意見和現場考察意見加權后形成綜合評價意見,按照綜合評價意見對擬培育的省聯合實驗室提出建議名單,提交廳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六)公示發文。經廳長辦公會審定后,在省科技廳網站上予以公示。沒有異議的,由省科技廳發文公布,同時在科技廳網站上予以公告。
五、報送時間: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六、報送地址:中原路校區基礎實驗樓812室
七、聯系人:董燕 李淵
聯系方式:13783622350 19937677316
有申報意向者請提前聯系科技處。
科技處
2019年7月9日